释义 |
法律分析:派出所送看守所后拒不认罪,只要有完整的证据链,同样可以定罪量刑。同时,说明嫌疑人态度恶劣,没有认真悔过,有可能从重判决《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