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若是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