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县委书记的任职期限规定
释义
    根据《宪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县委书记的任职期限一届是五年。
    县委书记是我党在县级委员会里的主要领导,级别为处级干部,因为其职位特殊,属于省管干部。县委书记的任职一般由县党代表换届选举出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县委委员,然后再在县委委员所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出县委书记。
    在党代会闭会的期间,不能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县委书记也可以由上级直接任命。上级部门不是地级市的市委,地级市委可以提名推荐人选,省委组织部进行审查,最后由省委党委决定及任命,基本上都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来宣布省委与市委的决定。还有一种任命方式是省委组织部直接考察一位干部,由省委常委决定,这类任命一般是省直部门的空降干部,或者是异地调任,宣布时仍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但是只是省委的决定,没有市委。
    由此看来,县委书记的任命是由省委来决定的,所以说县委书记的位置至关重要,其位需要上下协调,统筹大局,衡量全民,所以县委书记虽然级别不大,但职务非常重要。
    我国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省管县,中央会议多次提出,对县委书记的管理上,不能按照一般的普通处级干部来对待。不仅仅是县委书记直接由省级党委常委来考察任命,近年来,县长也已列入省管干部。
    扩展资料:
    县委书记的职责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团结好委员会中一班人;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的各项工作等。
    县委书记同时还是党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和常委。
    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