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租赁合同丢失的话,那么一般是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重新复印一份,而如果双方合同丢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如果重新签订合同,应该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书面合同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土地租赁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