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遗产继承后可否撤销 |
释义 | 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一、如何解决转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的进行:1、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并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转给其他继承人。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继承丈夫的遗产是否要进行公证 继承丈夫的遗产是否需要继承公证,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对于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公证的,比如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对于其他的遗产只需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不公证。 相关部门会对公证有不同要求,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 法定继承中,对于丈夫的遗产,其父母和子女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妻子要做继承公证,就可以凭借继承公证书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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