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法院书面审查,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好确定的,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争议较大的,当事人要求质证的,受诉法院应采取听证的方式审查(准开庭模式)。原告或是被告对于管辖权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提出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是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好它。对于管辖权异议需要提起但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你可以找律师来解决,在华律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确定管辖权的证据也是程序方面的证据,只有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证据才能明辩真伪,才能得到程序的公正,乃至实体的公正,所以管辖权听证非常必要。受诉法院可在收到管辖权异议后7日内组织当事人听证,由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的主张提交证据并相互质证、辩论。听证法官根据听证情况在8日内作出裁定。原告或是被告对于管辖权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提出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是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好它。对于管辖权异议需要提起但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你可以找律师来解决,在华律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