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成都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已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法律客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