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新生婴儿的户口登记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在国内出生的婴儿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无则需要其他相关证明。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需提供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及翻译件,以及护照或旅行证。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提供收养证和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二、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 三、婴儿的父母亲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以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需完备下列证件 一、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二、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 三、婴儿的父母亲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以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需完备下列手续: 1、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其父在济常住《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4、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供接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对《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查、鉴定。 2、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结语 以上是申报婴儿常住户口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如果婴儿在国内出生,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和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如果婴儿是回国落户,需要提供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翻译件,以及父母和子女的护照或旅行证。如果是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提供收养证和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如果是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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