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
释义 | 法律分析: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界定是相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而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是指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进行生产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原承包合同仍由承包方履行的行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租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租。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方式,主要为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有: 1、交换是指承包人交换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以方便耕济组织的承包地块,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2、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转让是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经发包人同意,将其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与发包人建立新的承包关系的行为; 4、租赁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别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5、入股是指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土地承包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或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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