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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怎么处理
释义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责令停止开工或对其进行罚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上,建设单位作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义务主体,其必然也是承担行政处罚的主体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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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