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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反诉程序是什么
释义
    程序要件是指反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提起的方式、时间及审理等条件。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
    一、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二、附带民事诉讼反诉应注意什么问题
    附带民事诉讼反诉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权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对于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5.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6.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三、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要求进行民事反诉的条件是: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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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3: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