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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什么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案件 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一位具体工作人员 3、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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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