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户口可以办随迁子女入学。 法律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各区教育局应采取积分的办法,做好随迁子女小学的入学工作。 第二条 积分入学办法要坚持分区申请、区级实施、市级指导、公开公平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适龄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