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能否享受夫妻生活?合法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无法过性生活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一个理由,但并未明确规定没有性生活违法,更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赔偿问题。过性生活以及如何过性生活,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意愿。另外,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即忠实义务。虽然忠实义务在早期规定中存在不平等的情况,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更加科学和合理。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无法过性生活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一个理由,但并未明确规定没有性生活违法,更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赔偿问题。过性生活以及如何过性生活,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意愿。 一、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婚姻关系。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这是符合关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律规定的。 二、什么是夫妻忠实义务 夫妻忠实义务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旧时的一些法律将忠实义务称为贞操义务,一些学者对忠实义务采广义的解释,强制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不得出于一己私利或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其配偶利益的行为。通常认为,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 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忠实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本文所要讨论的夫妻忠实义务是取其狭义的理解,即贞操忠实义务。 在早期,忠实义务不是配偶双方的义务,而是强加给女方单方的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男系血统的纯正。因此,法律对于妻子贞操的要求极为严格,对失贞的妇女处置十分严厉。反之,对丈夫的通奸行为却极为宽容,使得夫妻在忠实义务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样的规定是极其不科学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以及对人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拓展延伸 婚内强迫性行为法律性质_婚内强迫性行为可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侵犯妇女的性的权利即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一种性暴力。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在性生活方面享有的性的自主权,不因其未婚、结婚、离婚、再婚而改变,性生活只有不违背女方的意愿在本质上才是合法的。女方可以因此提起离婚。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无法过性生活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一个理由,但并未明确规定没有性生活违法,更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赔偿问题。同时,也提到了夫妻应互相尊重对方意愿,以及夫妻忠实义务的相关内容。最后,作者呼吁人们要更加注重夫妻之间的尊重和关爱,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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