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消费者可就产品质量问题向相关部门查询
释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和质量监督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监督产品质量方面的职责和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的意见并及时处理。消费者协会可以委托鉴定人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进行鉴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监督工作。各部门要依法执行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获得法律授权的组织)查询,还可以向质量监督局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产品质量法》规定: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查询产品质量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消费者在保护自己的权益时,有多种途径和方法可以查询产品质量问题。首先,可以通过拨打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或咨询热线,向工商、质监、消协等部门咨询并报告问题。其次,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官方网站、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等,提交投诉或查询相关信息。此外,还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据和材料。在查询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应当保留购买凭证、产品照片等证据,以便更好地说明问题。消费者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努力。
    结语
    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和质量监督局查询,消费者可以获得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授权的信息和支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消费者协会也承担着公益性职责,可以委托资格鉴定人进行鉴定,并告知鉴定意见。消费者在查询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平台、书面信函等方式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提供购买凭证和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自己的权益,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3: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