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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释义
    土地使用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13)纠纷的解决;
    (14)合同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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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