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东营市以外工作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以上公务员指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及原提拔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套转为职级公务员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