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作一天就应当支付一天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发工资。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一.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 二.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付法律责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