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上申请发票增量流程步骤如下: 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 2、进入事项办理界面后,点击【发票】模块。 3、进入发票主界面,点击【票种核定】。 4、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 5、这时页面会弹出监控提示,选择确定,点击【下一步】。 6、进入票种核定主界面,勾选需要增量的发票类型,在下拉框选项中点击【变更】。 7、在页面中找到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在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后面输入需要申请的【发票增量数额】。 8、增量数量输入好后,从事经营后面输入:企业具体经营范围;在预计全年销售额约为后面:输入预计企业全年的销额金额。 9、核对数据无问题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 10、页面跳转到【上传附报资料】,可以不用上传,直接提交。 11、提交成功后,页面弹出办理成功提示,等待税局审核即可。 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怎么操作 增值税更正流程 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选择需更正的报表记录,点击【更正】,更正完成后,可以点击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是否已经申报成功了。 注意 1.本功能支持所属期2018年4月之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进行更正。 2.过了征期更正可能产生滞纳金,相关情况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更正申报不支持更正税额小于之前申报的税额。此情况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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