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至于这些赔偿费用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并不是说家属想要多少就得赔多少。在正常行驶撞死人的情况下,车主需要对死者亲属进行相应的赔偿,至于具体赔偿费用的多少,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定。(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赔偿年限。赔偿年限是按照20年来计算的,但是在六十周岁以上的,随着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若构成伤残,则还需要承担如下赔偿责任: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