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垫付问题有哪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垫付问题如下: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担多少 1、交通事故责任如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一方负全责则需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如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一方负全责则需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