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买单的过程中东西被上一个顾拿走,超市有责任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你在超市买东西,钱已经付了,这个时候要看对方是否将你买的东西交付给你,或者你实际是否已经占有了你买的东西(因为超市一般都是自己选东西),如果东西超市已经交付给你,或者你实际占有了你买的东西,此时你拥有了你买的东西的所有权,如果东西被前面一个客人拿了,你是有责任的。 但是,如果这个东西正在交付的过程中,比如在结账的时候,售货员正在扫码,扫码完之后没有将东西给你,或者这个时候东西直接被前一个顾客拿走了,此时我认为超市没有完全履行其交付东西的义务,你可以要求超市履行义务,将你买的东西交给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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