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了未立案,如果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那么不能立案;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未立案的,应当补齐材料后重新起诉;如果是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