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是:格式条款应书面明示为原则;格式条款合同需具有广泛、持久和细节性;格式条款合同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地位,可强加预定的格式条款于对方,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协商的可能性;还有其他法定特征等。 法律分析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是:格式条款以书面明示为原则;格式条款合同需要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格式条款合同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格式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其他法定特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该内容由 于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