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员工的死亡福利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包括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生活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月根据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贴之和发放。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对于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情况,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为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 法律分析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是: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拓展延伸 退休职工身故后家属能否继续领取待遇? 当退休职工不幸身故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家属有可能继续领取一定的待遇。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政策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退休职工在享受养老金时去世,其配偶或子女可能有资格继续领取遗属抚恤金或抚养费。然而,具体的资格要求、领取条件和金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家属需要向当地社保部门或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咨询,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建议家属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获得应有的待遇。 结语 合理合法地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及其家属的权益是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家属可能享受一定的待遇。具体资格、条件和金额需根据地区和政策而定,建议家属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获得应有的待遇。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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