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出资后,需经验资机构验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流程包括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和转移产权。流程: 1、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2、转移产权。 股东出资后,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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