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物安全实验室认证认可的唯一标准是《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2008)。该标准规定了对不同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生物实验室,是进行与生物科相关的实验的场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