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1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第2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 第3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经常使用。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我国《民法典》冲突之处将参照《民法典》规定,结论可能不同。《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