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到传票以后就不能改诉状了。因为已经递交法院了,但是开庭前,法官会询问原告对于诉讼请求是否变更或修改,可以在开庭的时候提出,但对方有可能要求答辩期,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被告的权利。 收到法院传票后的步骤如下: 1、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