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的条款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面积、位置、屋内设施等基本情况; 3、租赁用途以及期限; 4、租金及支付方式; 5、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租房者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租房者在房屋租赁中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可以要求检查房产证;2、合同内容是否和签订前的约定一致;3、合同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公司租期合同到期没续签如何规定的 公司租期合同到期没续签的规定是: 1、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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