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怎样进行资金重组 |
释义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并报送申请文件。 一、企业资产重组有什么法律规定 (1)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 (2)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3)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公司退市后重新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1、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2、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3、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5、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 7、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9、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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