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处理方式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工伤鉴定费由劳动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各地收费标准不同,为二百元到八百元。 一、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一旦工伤鉴定书丢失,先不要着急,一般单位和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可以复印一份,实在取不到,还可以以不服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如何,遇到难题一定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千万别忽视了自己的权益。 1、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