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申请。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到服务窗口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申请人留存申请表第三联。 (二)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所需证明文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及申请表,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核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职能部门公章。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三)领取。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和个人,可到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