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强制安排工作违法吗 |
释义 | 学校强制安排工作违法。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实习本质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驱动下职业场景变化、岗位需求升级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接纳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促进扩大和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要主动适应前沿技术与实习深度融合新趋势,将实习纳入教育信息化建设覆盖范围,统筹建好、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要具体分析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对实习安排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处理好实习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二、1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 《规定》提出了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基本要求,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了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各地要通过专家解读、专题教育、挂图海报、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职业学校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准确把握实习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群体效应、社会效应。 三、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规定》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对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激励政策,明确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和分工。有关部门要指导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在2022年3月底前启动建设省级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完善,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要完善职业教育考核指标体系,把实习工作列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 四、强化实习监管和问责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结合教育督导、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汇总各方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法律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第九条1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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