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岗位津贴什么意思 |
释义 | 岗位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工作而建立的津贴,是指对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的补偿形式。岗位津贴可以对那些在特别繁重、艰苦、有损健康等条件下从事劳动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进行补偿,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证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 一、劳动者报酬有几种 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包括货币工资、实物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合同到期前提前开具代劳动者代偿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单位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不能胜任此工作为由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不能胜任此工作为由辞退员工一般不要赔偿,但是需要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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