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释义 | 解除股权质押,就是对股权质押的解除。申请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一)身份证明文件; (二)印鉴,如果印鉴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 (四)《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若遗失,须在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申请部分解除股权质押时,需要提供《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准备好上述手续,便可前往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一、股权质押解除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二、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因此,根据债务人在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决定是否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将股权归还债务人,双方在拟定股权质押合同时,应该就股权质押到期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如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则可约定股权质押的自动解除。若无法仍然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行变卖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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