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是出于长期共赢考虑,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深度的合作。 释义:首先要考虑怎么建立双方共同利益,包括长短期的,所谓战略,就是要从整体出发,考虑相互之间的利益,使整体的利益最大化。合作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在部分区域合作的协定。合作还是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为主,但不一定是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模式:战略合作是合作双方或更多方的一种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的一种经营模式。 战略合作协议是是出于长期共赢考虑,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深度的合作而签订的合同。建立双方共同利益,包括长短期的,所谓战略,就是要从整体出发,考虑相互之间的利益,使整体的利益最大化。合作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在部分区域合作的协定。合作还是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为主,但不一定是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战略合作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具有全球视野的合作思想与行为。 战略合作的意义主要有: 战略合作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树立实力强大的外部形象,更加有效地吸引消费者和顾客,增加产品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节省成本费用,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地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在“合作”内部,分工与协作有利于各企业间优势互补,可以形成更有效的专业化分工,发挥规模效益,使产品整体成本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