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得调解处理的情形有: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的;累犯;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有上述情形之一,不得调解处理。 不适用治安调解处理的情形有: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寻衅滋事的; 4、聚众斗殴的; 5、累犯; 6、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不适用民事调解的情形: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3、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只能达成和解协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