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居住使用的土地为70年;作为工业使用的土地为50年;作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使用的土地为50年;但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就是有40年;综合以及其他用地也是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