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户籍登记时间: 1、户籍登记日期指的是落户盖章那天登记的时间。 2、户籍登记日期的填写方法: (1)要查户口登记日期,首先要有户口本。 (2)拿出自己的户口本,把户口本翻到查询对像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这里。 (3)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下角会看到有“登记日期”的字样,“登记日期”侧边的年月日就是户籍的登记日期。 (4)每一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对应一个户口人员,每个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日期都是显示在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的右下角。 (5)如果人在外地,户口本不在身边的话,就要携带自己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派出所户口管理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