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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物业费有哪些不用交
释义
    法律分析: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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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