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书可在异地办理,不过应当向公证处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资料。 2、一般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都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才有效,所以应当该派出所盖章。 3、申办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流程,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3)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公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代办需要材料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进行办理无罪证明公证。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否在异地派出所办理 (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故目前条件下,异地是不予办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