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共识就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些承租人会将出租房再次进行转租,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不一定需要出租人同意,需要分情况分析。第一种,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若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种,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约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若承租人在转租前已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则转租有效。第三种,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事后出租人知道转租一事但未做反对。则可以认定出租人默许了转租行为,转租有效。第四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转租,出租人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至法院的,应推定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的转租行为,转租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