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补申报如何操作 |
释义 | 一,补办申请更正申报,应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 2、经修正的对应申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表错误处理说明(一式一份)。 办结期限:当场办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在申报期内发现申报表数据有误,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正,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二,个税全员全额补明细申报的两个方法 方法一:正常申报第一步:修改填表日期,如:您单位补申报3月份的数据,填表日期您必需选择为4月份。如申报为8月份的数据,填表日期必需选择为9月份,以此类推。 第二步:填写所属期如:您填表日期为4月份,那么您的所属期为3月份.如果此处所属期输入错误,税务机关会认为您单位3月份没有申报个税明细数据。 第三步:申报数据点击程序工具条中的"申报"按钮进行正常申报 方法二:临时申报第一步:在临时申报表中输入申报明细数据 注意:此处的所属期不能输入错误,如您单位申报3月份数据,所属期起和所属期止请输入:2006-3-1和2006-3-31 第二步:进行特殊申报点击程序工具条中的"特殊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如何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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