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交易方式有哪几种 |
释义 | 一、拍卖出让 对于拍卖出让来说,它是指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拍卖的形式进行交易。在交易之前,国家会发布关于拍卖土地的公告,对于有意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会在特定的地点与时间进行竞拍。对于拍卖这种形式来说,往往是价高者得知,具有一定的竞争性质,可以让财产获取较大的收入。但是拍卖的形式往往适用于一些发展潜力较大的地段,竞拍者拍卖回去后,往往也容易通过商业经营,来获取利润。 二、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的形式主要是市级或县级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其与拍卖出让最大的区别是不公开进行的,并且也并非是价高者得之。政府部门选择将土地出让给谁,其主要依据就是密封书面标书的内容,其出价的高低并非是中标的唯一因素。 三、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的形式是让出让人在特定的地点发布挂牌公告,依据公告载明的时间,把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出让人需要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同时需要及时的将挂牌价格更新,依照挂牌结束后的最终出价结果来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四、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一种不公开的土地出让形式,这种形式没有太多的竞争性,主要是政府部门与有意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人进行协商。这种出让形式往往将土地用于费商业用途。不过,这种协议出让由于其不公开性与缺乏竞争性,容易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弊端。 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体来说就是以上四种形式,其中各有各自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了一种新的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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