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如何起诉 |
释义 | 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法院在开庭前会对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通过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依法判决不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一方不签离婚协议怎么办 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的,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要以什么理由?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一般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依法不会判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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