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不可以转给别人。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一人一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 社保转移手续: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2、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 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3、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4、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5、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6、然后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综上所述,转移社保需要向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