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年前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
释义 | 多年前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若双方已经将该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构备案,领取离婚证的,则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若双方未进行备案,或未领取离婚证的,该离婚协议不生效。 一、离婚协议的公证只是为了证明什么 离婚协议的公证只是为了证明双方签署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终止。只要离婚协议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图,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必要公证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二、签好字离婚了如果对方不去领证怎么 签好字离婚了如果对方不去领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签字后还没有生效,要办理离婚登记才能生效,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丈夫重病妻子能提出离婚吗 丈夫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离婚的。具体如下: 1、如果由双方就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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