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财产受损证明开具方式:1、财产直接损失证据;(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2、间接损失证据。(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运营任务;(2)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4)受损物品批发价格和自己所在地区零售价格差,以证明货物损失了必将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