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
释义 | 如发现中小学校存在下列情况,可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随意更改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高三毕业班级除外); 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公办普通高中不在属地招生,违规抢挖外地生源; 民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 宣传、炒作升学人数、升学率、中考状元或高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如何举报老师的不良行为 可以通过拨打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登录教育局相关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存在以下6种严禁的行为的,都可以举报,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老师的哪些行为可以告教育局 老师的以下行为可以告教育局:1、殴打和辱骂学生,根据法律的规定,教师是不能殴打辱骂学生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教师有该行为时可以报告给教育局; 2、歧视差生、留级生等区别对待学生的; 3、擅自组织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以职权谋私利,如果出现这种行为,学生可以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等等。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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